近日,江西省政府召開2017年第二批省環境保護督察動員部署會,動員部署對宜春市、鷹潭市、吉安市開展環保督察工作。記者了解到,隨着第二批省環保督察工作的進行,我省今年擬定的對6個設區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的目標,已全面展開。並且到2018年,我省還將完成對11個設區市環境保護督察的全覆蓋。
要求督察組成員要帶着問題去查
爲什麼要開展環保督察?
記者獲悉,這次動員部署會指出,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出臺了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制定了史上最嚴《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開展了史上最嚴的環境保護督察。黨中央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對環保問題不是說說而已,而是真幹實幹,動真碰硬,一抓到底。
本次會議要求督察組成員要帶着問題去查,奔着問題去找,在深入查找水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等共性問題的同時,結合督察對象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查找帶有地方特點的個性問題,進一步提高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緊盯中央高度關注、羣衆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壓實責任,嚴肅追責,強化措施,限期解決,全過程推動邊督邊改。
首批環保督察已問責48人
據了解,5月上旬至6月中旬,我省開展了第一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新餘、九江和萍鄉市接受了環保督察。就在8月10-11日,我省對這三個市宣讀了督察反饋意見。督察明確,新餘、九江、萍鄉三個設區市委、市政府要根據《江西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在第一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期間,轉辦有效信訪件842件,截至目前,辦結信訪件842件。責令立即改正299件,限期整改194件,停產整改147件,關停取締98件,立案處罰163件,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約談143人,問責48人,處罰金額1201.881萬元,向社會公開842件,有力地維護了人民羣衆的環境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