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就《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爲專項行動方案》答記者問
自7月1日起,環境保護部組織開展爲期1月的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爲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爲深入了解專項行動開展的背景、主要內容和任務,記者採訪了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對本次專項行動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專項行動開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答:近兩年的環境執法檢查發現,一些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規模小、污染嚴重,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爲較爲突出,增加了區域環境污染負荷,也給個別地區造成了嚴重環境污染。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和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工作。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以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爲核心,完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
爲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順應人民羣衆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環保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決定開展爲期1個月的專項行動,依法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爲。
問:各檢查組人員如何構成?
答:本次行動通過抽調精兵強將,採取異地交叉、屬地配合的方式開展執法專項行動。環境保護部從27個省(區、市)抽調了420人組成60個檢查組,其中,每組分別由5名環境執法人員、2名固體廢物管理業務骨幹組成。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選派30名固體廢物管理專家予以協助。相關地方環保部門配備1260餘名環境執法和監測人員予以配合。通過整合環境執法、監測、固廢管理力量,綜合運用調閱檔案材料、現場勘查、取樣監測、核查企業臺賬等手段,全面排查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爲。
問:檢查組現場檢查哪些內容?
答:檢查組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全面檢查從事加工利用進口固體廢物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情況。
一是檢查重點核查企業是否具備環評審批、環保驗收、排污許可等相關手續。嚴格對照環評審批等文件要求,檢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爲。
二是檢查企業是否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是否規範設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爲,是否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爲。
三是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方面的環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轉讓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進口廢物等違法犯罪行爲。
問:對現場檢查人員嚴格執法有什麼要求?
答:7月1日至7月3日,環保部對420名執法人員集中進行培訓,提高大家現場檢查水平。
各檢查組要使用環境執法監管平臺APP和執法記錄儀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爲時,應立即按照《環境行政處罰證據指南》固定證據,對涉嫌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按照監測採樣規範進行採樣監測,並留取平行樣。
各檢查組對當日檢查情況要做到日查日清,每晚必須將當日現場檢查情況、發現違法問題情況、向地方環保部門移交案件情況以及地方環保部門執行情況向專項行動工作組報告,對企業環境違法以及地方環保部門拒絕接受案件反饋等情況,向環境保護部提出實行案件督辦的建議。
環保部要求檢查組應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即不準接受被檢查者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準接受被檢查者宴請;不準參加被檢查者邀請的娛樂活動;不準參與被檢查者的營銷活動;不準向被檢查者通風報信;不準酒後開車、酒後執行公務)。同時,檢查組不得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與檢查工作無關的要求。一經發現上述行爲,環境保護部立即通知原單位召回,並書面要求予以處理。對執法效能低下,無法發現問題的檢查組,環保部也將通知其所在省級環保部門進行人員調換。
問:對檢查組發現的問題將如何處理?
答:檢查組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爲,要在檢查當日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進行反饋,並同時抄送企業所在的地市級人民政府、省級環保部門,明確要求縣級以上環保部門立即組織環境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處理,完善證據,及時立案查處,依法處理處罰。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涉嫌犯罪行爲,要及時移交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檢查組可以視案情留專人督促地方環保部門查辦案件。所有查辦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處罰,都要做到適用法律準確、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執行到位。
環境保護部將對檢查組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下發督辦通知,對地方環保部門無正當理由不立案查處、執行不力、進展緩慢的,約談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約談後仍拖延不辦的,啓動問責機制。對通風報信、包庇縱容等違法違紀行爲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