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江西省政府下發關於表彰第一屆江西省模範勞動關系和諧單位的決定,江西銅業集團有限公司被授予“江西省模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
近年來,江銅堅持依法治企、制度先行,積極建設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一是嚴格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信訪工作條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江西銅業集團(股份)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規定》、《江西銅業集團(股份)公司員工獎懲辦法》、《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集體合同》、《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勞動爭議調解中心試點工作方案》等規章制度,依法維護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員工隊伍穩定,爲企業和諧穩定奠定基礎。二是注重集體合同履行機制,把勞動合同管理、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女員工權益保護及員工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等員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引入集體合同,堅持每兩年按照法定程序籤訂集體合同,並對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報。三是投入較大精力加強勞務外包用工監督管理,制定了《江西銅業集團(股份)公司勞務包用工管理辦法》,確保勞務外包機構資質合法,確保勞務外包工的養老保險參保率100%、工傷保險參保率100%,有效保障了勞務工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江銅作爲江西省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試點企業,承辦了“江西省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現場交流會”,會議取得圓滿的成功,受到參會的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領導的高度肯定。江銅在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方面先行先試,狠抓落實,探索出切實可行的經驗做法,在江西省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組織建設中起到標杆和示範作用。近五年,江銅安排全國各高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4000餘人,並安排社會就業崗位6000餘個。每年,江銅爲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爲離退休人員力爭落實各項養老保險待遇,積極維護員工的社保權益。2017年,江銅共有2.2萬名員工參加省本級養老保險,全年繳納養老保險金4億多元。
據悉,此次省政府共表彰了60家模範勞動關系和諧單位。其中,授予江銅集團等30戶企業“江西省模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授予昌南工業園區等12個工業園區“江西省模範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稱號;授予西湖區南浦街道等18個鄉鎮(街道)“江西省模範勞動關系和諧鄉鎮(街道)”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