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NAmericas網站報道,智利和阿根廷兩國都提出對礦業稅進行改革,目的是讓社區受益和吸引更多投資。
智利
上周,智利國會下院能源和礦業委員會提出一項修改銅和鋰礦權利金的法案,打算對煉銅超過1.2萬噸、鋰產量超過5萬噸的企業按照礦產品產值徵收3%的權利金。此項收入將用於礦區所在地區的投資,以減輕採礦帶來的環境破壞。
主要礦業公司目前在智利要繳納27%的公司稅,另外根據產能大小,要繳納5-14%的專項礦業稅。
據智利政府預算辦公室統計,專項礦業稅收入佔該國GDP的0.4%。智利礦業委員會認爲該國稅率是世界上礦業稅最高的國家之一,僅次於澳大利亞。
專項礦業稅從2005年開始徵收,礦企基於經營利潤按照最高5%的稅率繳納。但在2010年,爲彌補抗震資金缺口,該項稅率提高,延續了兩年。產能不足5萬噸的礦業項目稅率按照9%,高於5萬噸的按照14%繳納。
智利礦業商會、礦業協會和礦業委員會都認爲目前正在討論的法案對阻礙礦業投資。
未來幾周,該提案將移交憲法、立法和司法委員會進行討論。然後,下院進行全體投票通過將移交參議院。
阿根廷
阿根廷的立法焦點放在出口稅,政府在考慮將包括礦產品在內的初級產品出口稅率調至8%以下。
阿根廷礦業部長阿爾伯託·韓澤爾(Alberto Hensel)上周在多倫多舉辦的勘探開發者年會上宣布,將根據礦種不同、礦山規模和礦區基礎設施現狀進行適當降稅。
BNAmericas的資料顯示,在阿根廷的礦企要繳納35%的所得稅,21%的增值稅,以及總收入2-3%的權利金。
阿根廷礦業投資法規定,除增值稅外,礦業項目從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之日起可享受30年的財稅穩定期。
礦業公司高管已經請求費爾南德斯總統能夠給與更優惠的礦業政策,他們最大的擔心是阿根廷政府恢復徵收5%的出口稅,以及採取阻止利潤外流的措施。本月,費爾南德斯將向國會遞交一份新礦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