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關於客戶開通國際銅期貨交易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內容爲:
上能發〔2020〕17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際銅期貨上市工作的總體安排,自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客戶可以向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或者開通國際銅期貨交易權限。
客戶開通國際銅期貨交易權限,應當滿足《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規定的適當性管理標準。其中,可用資金要求應當滿足“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或者開通交易權限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餘額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
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細則》和《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交易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的有關規定,落實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要求。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