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於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43號聯合公告)。
政策實施前
1、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的海關監管要求
我國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管理政策非常嚴格,進口固體廢物必須符合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或者相關技術規範等強制性要求,經檢驗檢疫,不符合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或者相關技術規範等強制性要求的固體廢物,不得進口。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須實施裝運前檢驗工作措施,海關對裝運前現場檢驗、結果審核、證書籤發等關鍵控制點實施監督管理;在入境口岸嚴格執行現場開箱、掏箱規定和查驗標準,實施進口固體廢物“三個100%”(已配備集裝箱檢查設備的100%過機,沒有配備集裝箱檢查設備的100%開箱,以及100%過磅)查驗要求。
2、企業的進口資質要求
國家對進口廢物原料的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實行注冊登記制度。供貨商、收貨人在籤訂對外貿易合同前,應當取得注冊登記。且列入《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的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其加工利用企業需取得生態環境部門批準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明。
3、指定進口口岸管理要求
國家允許進口的固體廢物應當從海關總署和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全國18個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報關進口,例如深圳海關深圳蛇口港口岸、黃埔海關虎門港口岸、南寧海關梧州港口岸等。同時,進口者申領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時應填寫《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目錄》中的關區代碼。
政策實施後
1、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於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2、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爲: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3、不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國家標準規定的禁止進口。已領取2020年銅廢碎料、鋁廢碎料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除外。
一句話總結:
符合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按一般貨物監管,無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要求,不限定進口口岸;不符合國標規定的再生黃銅、再生銅、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禁止進口,已領取2020年銅廢碎料、鋁廢碎料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進口許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