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色股份(000758)發布公告,公司印尼子公司(以下稱“中色印尼公司”)與PT AMMAN MINERAL INDUSTRI(以下稱“業主”)籤署《印尼阿曼銅冶煉廠項目設計施工服務合同》(以下稱“承包合同”)。根據承包合同,中色印尼公司負責業主在印尼本尼特南部和本尼特灣銅精礦冶煉廠與貴金屬精煉廠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服務等工作。
合同的主要內容:
合同概述:中色印尼公司與業主籤署了《印尼阿曼銅冶煉廠項目設計施工服務合同》,業主計劃建設一座年處理90萬噸銅精礦的冶煉廠,冶煉廠分爲兩個獨立的區域,其中冶煉廠在本尼特南部(South Benete),取水設施和港口相關設施在本尼特灣(Benete Bay)。根據承包合同,中色印尼公司負責業主在印尼本尼特南部和本尼特灣銅精礦冶煉廠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服務等工作。
合同價款:354,120,000美元。
結算和支付方式:採用美元按結算日當日匯率以印尼盾爲貨幣支付,依照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月進度款。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合同履行期爲自項目開工之日起34個月。
合同的生效條件:本承包合同經雙方籤字後生效。
違約責任:如果因爲承包商的過失造成項目工程延期,需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但延期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合同總價款7.5%;如果供應材料和設備性能及安裝建設指標未達到合同規定要求,違約金的最大賠付比例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12.5%。如果業主未能按時完成融資關閉,中色印尼公司有權利提出對已經完成的工作進行索賠,同時如果業主未能按時支付進度款,中色印尼公司有權利索賠違約金或終止合同。
本承包合同生效後若項目順利實施,將對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本承包合同對上市公司業務獨立性無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合同而對合同對方形成依賴。
資料顯示,中色股份主營業務包括有色金屬採選與冶煉和國際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