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種種原因,長江中下遊銅礦累積了大量具有特殊性的固廢(廢石、尾礦)。加速推進銅礦的固廢綜合利用,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指出的“積極推動長江經濟帶成爲我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主戰場,深化長三角地區生態環境共保聯治”的必然要求,也對銅產業“飯碗主要要裝自己生產的糧食”有着深遠的影響。
《2021中國有色金屬發展報告》顯示,2020年,江西、湖北、安徽3個省份合計銅精礦含銅量佔全國總數的28.69%、精煉銅產量佔全國總數的30.69%。相關銅礦必須把握《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中指出的“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機遇,實現《關於“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381號)中提到的“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存量大宗固廢有序減少”等目標,力求按照《“十四五”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的“科學投放砂石資源採礦權,合理布局一批大型機制砂石生產基地”要求,實現銅礦生態環境整體提升和固廢綜合利用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堅決杜絕廢石和尾礦庫污染生態環境事件再次發生。
銅礦固廢綜合利用
是一項具有特殊性的系統工程
銅礦固廢具有特殊性,廢石必須在專有排土場(廢石堆場)按照相關標準或規範堆存,尾礦必須排入尾礦庫,以免造成相關污染物的擴散。目前,要實現銅礦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存量大宗固廢有序減少,且確保相關污染物不被擴散,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大規模制造可被利用的“建築用料”。固廢處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不能將其拉走了事或被“糊弄”。如果固廢造成了污染物的擴散,相關企業將被依據《長江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銅礦的固廢綜合利用,並不意味着所有固廢都能完全被資源化利用,不能再借追求“吃幹榨盡”之名裹足不前。要以新發展理念爲引領,通過持續推進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出礦廢石的堆存、尾礦入庫和綜合利用後剩餘物的科學規範管理成本。必須凝聚各方共識,特別是要同政府有關部門密切溝通並形成合力,立足固廢稟賦“一礦一策”,以《“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明確指出的“生產建材、築路、生態修復、土壤治理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爲主,努力做到協同分級分類利用。此外,要實事求是地制定實施技術方案和路線圖,落實技術支撐、做好市場培育等工作。
通過綜合利用實現60%以上的固廢被產品化利用,以及尾礦庫“水清岸綠”和排土場園林化,既進一步促進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又能夠讓周邊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讓生態環境更加有保障、可持續。
推進長江中下遊銅礦
固廢綜合利用具有緊迫性
1985年9月,國務院批轉了原國家經委《關於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5]117號),明確對被列入《資源綜合利用目錄》的綜合利用實行鼓勵和扶持政策。雖然《資源綜合利用目錄》被多次修訂,但一直保留着利用採礦廢石和選礦尾礦生產金屬、非金屬和建材產品等內容。
2021年3月,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等大宗固廢的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利用規模不斷擴大”。
2021年12月,生態環境部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17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將“全面推進綠色礦山、‘無廢’礦區建設……”確定爲主要任務之一。
長江中下遊銅礦,要把握2020年3月,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建部等15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按照《意見》指出的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機遇,嚴格按《“十四五”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全面推進原材料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重點圍繞尾礦、廢石等,建設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的部署,努力實現《關於“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相關目標。
加速推進長江中下遊銅礦
綜合利用具有可行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勝利油田時強調:“中國作爲制造業大國,要發展實體經濟,能源的飯碗必須端在自己手裏。”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主要礦產品供需形勢分析報告(2020年)》相關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銅資源對外依存度超過石油。可以說,銅礦的飯碗也必須“端在自己手裏”。長江中下遊銅礦,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區域建築用料(建築用碎石、卵石、砂等產品)供應偏緊的機遇,加速推進固廢大規模綜合利用,盡快化解固廢污染生態環境、“砸銅礦供應飯碗”的風險。
1. 尾礦擬實現“騰籠換鳥”式減排和綜合利用
尾礦綜合利用,要以制造符合相關標準或有利用渠道的建築用料爲主,力求實現60%左右的綜合利用率。核心是要在對尾礦庫進行科學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同時,堅持尾礦庫尾礦和新增尾礦適配綜合利用。只要適配後的尾礦綜合利用率達到50%以上,就可以實現尾礦庫“騰籠換鳥”式減排。
大致途徑爲:首先,將尾礦庫進行網格化“管理”並清空其中一個網格尾礦;其次,將另一個網格中的尾礦與正常生產的新增尾礦做適配處理;再次,根據大規模生產可被利用的建築用料需求,確定是否要進一步“脫硫”(生產硫磺);最後,生產可被利用的建築用料,剩餘部分(尾泥)直接排放到尾礦庫特定的網格內,以免反復利用。
2. 廢石應“分級分類”利用後園林化“轉堆”
由於歷史原因,長江中下遊銅礦排土場同《有色金屬礦山排土場設計標準》(GB 50421-2018)存在很大差距。雖然目前出礦廢石量不大,但含銅等有價元素和重金屬污染源相對較多,加之累積堆存量較大,生態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廢石綜合利用既要盡可能分揀出銅礦和重金屬污染源,更要兼顧大規模制造可被利用的建築用料需求,以實現綜合利用率60%爲首要目標。要充分利用礦山現有排土場富餘能力、充填系統等設施,在排土場內按現行相關標準或規範要求,整體規劃、分步建設綜合利用後的剩餘物轉堆場,確保相關污染物在原排土場更加科學規範妥善轉堆。
爲實現這個目標,首先,要“一礦一策”研究、制定以大規模生產可被利用的建築用料爲主,協同“揀銅降硫”(含其他金屬),確保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的技術方案;其次,應依據相關技術方案,在原排土場整體規劃、分步建設高標準綜合利用後剩餘物轉堆場的同時,協同布局建設綜合利用生產線;再其次,是以“揀銅降硫”廢石爲原料,生產建築用料,剩餘部分或用於充填系統,或科學規範轉移到轉堆場並實現園林化。
3. 積極爭取組織實施國家級“銅礦尾礦廢石適配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暫定名)”
要努力適應未來礦山不能建設尾礦庫發展趨勢,以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發展爲牽引,以不再向尾礦庫排放“尾礦”爲首要目標,要按照《關於開展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1〕438號)等相關要求,積極研究制定尾礦廢石適配綜合利用技術方案並爭取國家的大力支持。努力通過適配綜合利用,徹底突破現有尾礦庫和排土場的制約,實現礦山生態環境的整體提升,形成較強的創新引領、產業帶動和示範效應。核心是要在現有排土場內,實現適配綜合利用後所有剩餘物的園林化安全環保堆存和科學規範管理。
積極探索託管服務
和第三方治理模式是有效途徑
目前,加速推進長江中下遊銅礦固廢綜合利用面臨的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盲目追求“高大上”和“吃幹榨盡”教訓十分深刻;另一方面,相關各方有“想幹事、能幹成事”的良好願望,又十分糾結。
加速推進長江中下遊銅礦固廢綜合利用,迫切需要行業組織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指出的“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積極探索“託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模式。通過引入第三方責任主體(服務型科技創新企業),最大限度地讓各相關方形成合力,盡可能發揮第三方責任主體主動投資並積極創造綜合利用效益積極性,努力實現礦山生態環境的整體提升和綜合利用經濟效益、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