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西部礦業召開環境保護專題會議,傳達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溝通協作的通知》。
會議強調,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人民福祉、關系子孫後代命運的根本大業。黨的十九大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美麗中國,爲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爲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領域改革,相繼出臺一系列文件,構建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框架。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生態環境保護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突出強調了青海在全國所處的重要生態地位,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視,對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的殷切期望。省委省政府專門制定出臺《關於加強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溝通協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明確職責任務,形成了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的強大合力,給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戴上了環保“緊箍”。
會議要求,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兩個文件精神。2018年,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環保基礎管理工作,對本單位安全環保風險源進行評估分級,對重大風險源、一般風險源根據等級採取有效控制措施進行分級管控。
據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將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行,通過在全國範圍內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範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形成相應的鑑定評估管理和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