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4104號建議的答復稱,銅冶煉和加工項目已實行備案管理,目前不宜改變項目管理方式,大幅縮減或全面停止項目審批。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要求各地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更好發揮行業發展規劃、規範條件的引導作用,促進銅行業高質量發展。
原文如下:
一、關於嚴控銅冶煉及銅加工領域新建產能,提升中國銅行業國際話語權的建議
銅是國民經濟建設所需的重要有色金屬原材料。隨着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銅工業規模持續擴大,已成爲世界上最大的銅生產國和消費國。2018年,我國精銅產量904萬噸,消費量1246萬噸,分別約佔全球產量和消費量的38%和51%。近年來,由於冶煉產能快速擴張,銅精礦加工費持續下滑,國內銅冶煉企業利潤被進一步壓縮,經營風險加劇。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銅冶煉和加工項目已實行備案管理,目前不宜改變項目管理方式,大幅縮減或全面停止項目審批。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要求各地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更好發揮行業發展規劃、規範條件的引導作用,促進銅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關於鼓勵有色金屬企業開展行業內上下遊及跨行業聯合重組,增強企業實力和競爭力的建議
兼並重組是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實現快速發展、提高競爭力的有效措施。近年來,我部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並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發揮部際協調小組牽頭單位作用,推動相關部門抓好稅收、金融、職工安置等配套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政策體系初步建立,制約企業兼並重組的稅負重、審批難、資本市場支持不夠等問題得到很大程度緩解,企業兼並重組呈現出加速發展態勢。滬、深證券交易所數據顯示,2016-2018年,上市公司分別完成兼並重組806、1054、3748宗,交易金額1.3、1.58、2.56萬億元,呈快速上漲趨勢。下一步,我部將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完善兼並重組中的稅收、會計、海外並購政策等問題,加強企業兼並重組政策培訓宣傳,努力爲企業兼並重組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三、關於強化行業規範管理,淘汰落後產能的建議
爲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提升節能環保水平及資源利用效率、規範企業運營,我部發布了《銅冶煉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29號),並已公告四批符合條件的規範企業名單。爲適應銅冶煉行業技術進步的實際,進一步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我部今年已啓動規範條件修訂工作,將充分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銜接,進一步提高工藝裝備、能耗、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環保等方面要求,完善“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企業做優做強。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退出,2017年,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提出了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標準實施,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格局,促使落後產能關停退出的工作目標;明確了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方面不達標產能退出的主要任務和部門職責分工。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淘汰落後產能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和法治化長效機制,堅持採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通過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領域相關法律法規,促使落後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關停退出,提高產業發展質量,促進產業轉型升級。